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请于2020年1月6日18时前向自贡市关心下一代慈善工作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评委会办公室实名反馈。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关工委老领导对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的指导,经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市关工委执行主任邱德峰、常务副主任何卫平同志为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顾问。
今年初,市委常委会决定,市关工委申请注册成立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章程》关于理事、监事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有关规定
你们申请“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 240号)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你委《关于恳请省关工委作为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自关委[ 2017]11号)已收悉,经省关工委研究决定,同意自贡市成立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并由省关工委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
经十二届市委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为切实加强对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市关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