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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出台“慈善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7-3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84

  为促进我市关心下一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聚合爱心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慈善捐赠。今年7月,经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制定了《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慈善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凡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捐赠5万元以上,自然人捐赠1万元以上,均可在基金会协议设立“慈善冠名基金”。

  “慈善冠名基金”由以捐赠人和慈善项目名称冠名,在基金会账务下设立专账管理。捐赠资金使用方式和对象在符合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主要用于对青少年儿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科技、健康、金融等知识普及和青少年助学、助残等慈善项目。基金会为捐赠人开具“自贡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捐赠人可依法享受个人(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金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饱满的热情,更规范的管理,更优质的服务,继续奋进实干、开拓创新,汇聚起全市关心下一代慈善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推进基金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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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冠名基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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