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促进我市关心下一代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基金会章程,拟定以下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基金会公文设《自关基》、《自关基函》、《会议纪要》三种。
(二)《自关基》主要用于发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通知;向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自关基函》主要用于基金会业务工作和联系信函询问和答复问题等;《会议纪要》主要用于记载、传达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决定、决议。
(三)基金会公文上报下发,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一般性公文由秘书长签发,重要文件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审签。
(四)基金会各类文件、财务资料、图片音像等都应及时整理、立卷、归档。重要资料、信息应在电脑中同时存储、保留。
(五)归档范围内的文书、档案资料,根据其相互联系、个性特征分类整理,保证档案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任何个人不得保管应归档的公文等档案资料。
二、印章管理制度
(一)基金会启用印章为:自贡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公章,基金会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对外具有权威性、严肃性。
(二)基金会印章确定专人保管、监印。使用印章由经办人报秘书长审核同意。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基金会形成的文件、函、电、领导批准的对外接洽介绍信、办理基金会、理事会有关证照、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事项,与相关部门、捐赠人的承诺、协议等。
(四)印章严禁外借,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保印章绝对安全。
(五)违反本制度规定,违规使用印章,不慎遗失或被盗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